臺女帶防狼噴霧去香港迪士尼 慘被拘留7小時罰款近4000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帶防狼噴霧去香港小心觸法!一名女網友日前到香港迪士尼遊玩,怎料安檢時竟被攔下防狼噴霧劑,原本美好的行程瞬間變成警察局一日遊,被迫在拘留室待了整整7個小時,等隔天上法院開庭繳罰款港幣1000元(約新臺幣3810元)後,才能重拾自由繼續旅程。
女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照片中防狼噴霧如吊飾一般被掛在揹包的拉鍊上,當時入境香港海關隨機檢查大件行李,身上的揹包似乎沒有被看到。殊不知她一腳踏進迪士尼前,安檢發現揹包上的防狼噴霧,原本以爲丟棄就沒事,但在香港屬於槍枝管制,迪士尼報警後就被抓去警局。
女網友到警局的路上,好奇詢問香港女生都怎麼自保,警方很有自信地回答香港治安很好沒人想動歪腦筋,會帶防狼噴霧自保的大部分以臺灣人居多。抵達後,女警立刻進行全面搜身,她的鞋帶、髮圈和手機都被沒收,做完口供和筆錄簽名後,手拿寫有名字和案名的A4紙拍檔案照。
女網友指出,當天在拘留室待了7個小時,期間有供應便當和水,若要上廁所都會有女警在旁邊盯着,直到繳了保釋金港幣500元警方纔肯放人,不然原本正常要過夜到隔天法院結束才能放人,並於認罪後再補罰金差額。她心情低落感嘆,「願法庭上我認罪完罰款完趕緊剩下的旅遊行程!」
從女網友分享的照片可以清楚看到,文件上的罪名敘述寫說,因違反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被控「無牌管有槍械」罪。其他網友看到紛紛留言,「長知識了」、「我是要回國過海關時被攔,臨走前警察還說:臺灣很多人不知道,妳回去要跟妳朋友講」、「我只是好奇妳怎帶出國的」、「財去人安就好了」、「原來有這種事情,還真的不知道!辛苦妳了,沒事情就好,至少有個經驗,也提醒了大家」、「是管制品沒錯,知道的人不多」。
其實,桃園機場官方網站的常見問題欄目裡,有提醒旅客刮鬍泡、容器容量超過100ml之液體、膠狀物品、噴霧狀物品禁止攜帶登機。防狼噴霧劑不得手提及隨身攜帶,另外飛港澳班機亦不可託運(香港、澳門對旅客手提、隨身或託運攜帶防狼噴霧劑依情節輕重可能被處以罰鍰或拘留)。
▼桃園機場官網有提醒旅客帶防狼噴霧恐觸法。(圖/翻攝自桃園機場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