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歸仁雙屍命案纏訟20年逆轉 檢方未上訴...謝志宏無罪定讞

臺南歸仁雙屍命案纏訟20年,謝志宏歷經9死1生,在臺南高分檢與律師團爭取下獲得平反,在檢方不提上訴,謝志宏終於無罪定讞。(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謝志宏於2000年捲入臺南歸仁的雙屍命案,2000年6月28日遭收押,歷經9次死刑判決,於2011年遭判死刑確定,謝志宏不曾放棄持續伸冤,爭取自己的清白,謝志宏在高分檢與律師團爭取下,臺南高分院5月15日宣判無罪,終於獲得平反,由於檢方未上訴,全案無罪定讞。

2000年6月24日凌晨,18歲陳姓女子臺南縣歸仁遭人性侵、砍殺48刀致死,目擊的老農張清木也遭滅口,警方查出郭俊偉、謝志宏2人是共犯警詢時,謝曾自白犯罪,後來翻供說認罪自白是被刑求結果,但郭俊偉一路死咬謝志宏犯案,過去歷審都未被採信,謝志宏9度被判死刑,最高法院2011年5月判處郭、謝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臺南高分檢署林志峰檢察官與臺南地檢署吳維仁、黃莉琄2位主任檢察官於2018年8月8日,接獲最高檢察署函令調查,林志峰檢察官於2018年8月16日上午,親持公文,前往臺南市歸仁分局調取該分局本案發生時之「0624專案會議卷宗夾發現有3項新證據,1、行蹤交代稿、2、郭俊偉之人像圖、3、郭俊偉住家現場圖,警方均未交給承辦檢察官。當日,林志峰檢察官帶領歸仁分局偵查隊長等人親往現場,發現確定判決認定現場有駐守陸軍航隊衛兵可供謝志宏求救之理由錯誤的。

林志峰檢察官於2018年8月16日指定鑑識專家藍錦龍警官證人爲本案謝志宏是否參與殺人爲鑑定,並於2018年8月23日提訊在監之謝志宏確認行蹤交代稿系其被逮捕前在關廟分駐所樓上親筆所寫,而該份交代稿謝志宏未承認有殺害被害人之行爲。

林志峰檢察官於2018年9月6日前往臺南看所守偵訊郭俊偉及使之與謝志宏對質,確認郭俊偉曾於2000年6月23日晚上殺人前,曾先對十三妹檳榔對面檳榔攤砸店打人,此一郭俊偉兇殘個性主觀證據,確定判決亦漏未調查。

綜合以上新證據,林志峰檢察官於2018年9月11日向臺南高分院聲請再審,並於2018年11月23日親往法庭,以PPT檔向法官說明本案之新事實及新證據。臺南高分院於2019年3月14日裁定再審及停止執行,林志峰檢察官於同日下午4時40分提訊謝志宏後釋放,並經1年多審理,而於2020年4月6日審理庭中當庭爲謝志宏求處無罪判決。臺南高分院5月15日判決謝志宏無罪。

謝志宏獲知無罪判決,十分高興與一直堅信他清白的母親擁抱,並向法院以90度鞠躬禮,表達對司法還他清白深深的感謝,並也感謝冤獄平反協會救援夥伴一路相伴與支持。

臺南高分檢署對承審合議庭1年之努力不懈審理本案,釐清疑點辛勞表達感佩之意,也對謝志宏重獲自由與清白甚感欣慰,檢察官接獲判決決定不再上訴,從2020年案發當天起算,至2020年5月15日,共歷經7262天,謝志宏終於無罪判決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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