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變革 3名外部委員將獲獎懲實權

司法人事審議委員會將做出變革,外部委員未來將有獎懲實權。(圖/取自免費圖庫CC0)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負責第一線獎懲法官的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將做出大變革!司法院近日推出《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將現行制度修改,給予3名列席專家學者實際上獎懲法官的實質權力,此舉將強化外部監督力量有助提升司法公信力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最早乃因審檢分立後,爲免司法院權力太大所設置單位。人審會原本是司法院內部單位,經過多年演化後,《法官法》已經賦與人審會法源依據,而司法院依照《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遴選辦法》,共需選出27名委員;其中司法院長爲當然主席,並可指派11人出任人審委員(官方代表),各級法院法官則選出12位委員(民選代表),另有3名學者專家由法務部律師公會推薦。

而這3名專家學者雖然參與人審會,但一直以來,依照「法官自律原則,學者專家不得參與獎懲案的表決,只能旁聽建議,沒有實權。也因此人審會的運作更加神秘,只要是關係到法官獎懲,包含當事人姓名服務機關事由資訊,往往不許對外透露,甚至連表決票數都被要求不得透露。外界經常批評人審會閉門造車,但過往司法院總是充耳不聞。

這樣的狀況將要改變,有鑑於外界要求司法更加公開透明之際,《法官法》中的「法官評鑑委員會」、「職務法庭」都陸續開放引進外部委員,因此人審會中被當作花瓶的專家學者,也會做出改變。司法院在修改《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後,將給予3名專家學者實際的參與獎懲表決權,將使法官獎懲制度更公開透明,有助提高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度。新制度也將在明年7月17日與新版《法官法》同步上路

對於開放讓3位學者專家委員擁有法官獎懲投票權臺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理事長何俊英表示肯定。他認爲,此舉可以讓身處同溫層的其他委員聽到外界聲音,讓討論面向周延。再者,即便3位屬於非多數,但有可能是「關鍵少數」。至於人審會的運作上,他建議程序要透明,人審會所做的決議應在可能限度內儘量公開說明理由,除了降低當事人的不信任感,也可化解社會黑箱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