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院庭長被控吸書記官胸部「再5分鐘就好」 司法院20日開人審會
士林地方法院停職法官蔡明宏被控在陽明山上強制猥褻女書記官、女法官,除遭士林地檢署起訴外,司法院也提案將他送人事審議委員會,人審會20日上午10點半將開會討論,並請蔡到庭陳述意見。
本案起源於去年6月司法官論壇一篇「妳不孤單」文章爆料,資深男法官「蔡董」開車載女法官上陽明山,在車上涉「不只一輪騷擾行爲」。蔡隨後發文「我如果有性騷行爲,我用我全部身家性命賭上任何詛咒」。
士檢起訴指出,2007年間,蔡時任行政庭長,開車載女書記官上陽明山,至人車稀少避車彎,於車內涉環抱、頭貼胸部吸吮,女書記官氣憤制止,蔡稱「再5分鐘就好」,女書記官衣衫不整驚嚇逃下車,後續在蔡怒視下又上車,由蔡男開車送回家。
前年11月,蔡邀約一女法官到陽明山土雞城用餐後,開車至避車彎稱「頭暈需要暫時休息」,涉用力揉捏女法官左手腕,又涉掐捏大腿,隔褲子摳碰私處。
士院去年7月針對蔡2022年對女法官騷擾案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審議,2023年10月法評會決議評鑑成立,移請職務法庭審理,由於情節重大,建議將蔡明宏撤職處分。不過士院去年12月再針對蔡2007年11月對女書記官「吸胸案」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指應本於「違失行爲一體性」再次議處。
不過法評會認爲吸胸案發生於2007年,評鑑時效則爲3年,士院移送評鑑已逾期,今年1月12日決議不付評鑑。換言之,只能靠監察院彈劾,司法院因此向人審會提案,人審會將請蔡陳述意見。
蔡明宏1月22日在士林地院出庭時否認犯行,強調「天地神都知道」,將在訴訟程序上力爭清白、證明冤屈。
法官蔡明宏遭控強制猥褻女書記官,司法院2024年度第1次人事審議委員會20日將審議蔡的性騷案。圖/翻攝士院30週年紀念專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