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法官頭埋書記官雙腿喊「5分鐘就好」 性騷5人遭起訴聲請移轉管轄

男法官猥褻女法官又把頭埋女書記官雙腿,遭起訴後聲請移轉管轄。(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遭停職中的士林地院蔡姓男法官,前年約女法官到陽明山吃土雞,但用餐後他將車開到產業道路,他遭女法官指控揉肩並強摸私處,及將1名女書記官載到北投山區強行舔胸,還將頭埋在對方雙腿間,經被害人極力抵抗才作罷,2案都遭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蔡男不願讓士院審理,聲請移轉管轄,臺灣高等法院裁定,移轉檯北地方法院審理。可抗告。

高院認爲,蔡因審判及行政業務,與士院內庭長、法官自多有往來,足見他與士林地院曾有特別緊密的業務關係,且士院有恐難期公平之具體事實,蔡男聲請裁定移轉他院辦理,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裁定移轉高院管轄區域內與士林地院同級之臺北地院管轄。

法官懲戒部分,蔡男猥褻女法官部分,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中,他另在在2007年時將頭埋入一名女書記官雙腿間,並強行掀衣吸乳,稱「再5分鐘就好」,及在2004年至2010年間涉嫌性騷擾法院3名被害人,司法院人審會分別將蔡移送監察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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