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閱覽」考完可以看 考選部:最快適用今年高普考

考選部董保城。(圖/本報資料照)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立法院今年初修正通過《典試法》,讓國考的應考人可以申請閱覽試卷,考選部長董保城3日上午在考試新春記者會上指出,目前正研修相關法規,以及細部討論費用收取與協調閱卷老師配合,「試卷閱覽」最快在今年的高普考就可適用。

董保城表示,今年1月2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典試法》草案,讓國考應考人得申請閱覽試卷,是國考的重大變革,考選部已在1月23日及2月4日召開專案會議研議相關法規及配套措施,初步規劃已申論試卷及測驗試卷爲限,應考人應於各項考試榜示的次日起10天內申請閱覽卷,試務機關原則上應於申請期間的次日起20日將閱覽試卷辦理完畢。

細部規定方面,董保城說,預計「試卷閱覽」需要到指定定點收費部分還在估算,參考部分大學的規定,是每人每科50元臺幣,但國考因爲範圍科目不同,是否就採這樣的價位還在評估中,「我們要不要這樣算還在考慮。」,

另外外傳有閱卷老師擔心「試卷閱覽」會曝光個人隱私,閱卷意願降低,董保城則說,縱使考生可以看試卷,但仍無法知道願卷老師是誰,因爲考選部會遮蔽老師的名字,表示「試卷閱覽」會讓閱卷品質更高。將強化與閱卷老師的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