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樓市新政:取消限售,部分區域外地人購房無需提供社保證明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段文平)繼上海、廣州之後,深圳也發佈樓市新政。9月2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等四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簡稱《通知》)。其中涉及優化分區住房限購政策、取消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轉讓限制、優化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價格備案流程、調整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徵免年限、優化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等六方面內容。

在限購政策調整方面,《通知》指出,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爲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下同)限購2套住房,本市戶籍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下同)限購1套住房。在執行上述住房限購政策的基礎上,在鹽田區、寶安區(不含新安街道、西鄉街道)、龍崗區、龍華區、坪山區、光明區、大鵬新區範圍內,可再購買1套住房。

在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單身人士購房方面,限購1套住房。在福田區、羅湖區、南山區和寶安區新安街道、西鄉街道範圍內購買住房,需提供購房之日前1年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在鹽田區、寶安區(不含新安街道、西鄉街道)、龍崗區、龍華區、坪山區、光明區、大鵬新區範圍內購買住房,無需提供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

在多子女家庭購房方面,有兩個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執行上述住房限購政策的基礎上,可再購買1套住房。

同時,深圳取消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轉讓限制,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取得不動產權登記證書後,可上市交易。

更爲重要的是,深圳將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徵免年限由5年調整到2年。

此外,深圳優化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方面。《通知》顯示,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15%,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20%。購房居民家庭及成年單身人士名下已有住房無按揭抵押登記或只有一套按揭抵押登記(含抵押合同備案信息),新購買的住房,在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時可適用第二套住房貸款政策。有兩個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居民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在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時可適用首套住房貸款政策。深汕特別合作區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調整爲15%,取消利率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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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文平

新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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