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積金租房提取政策續期一年 多子女家庭可按實際租金提取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10月17日,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通知稱,爲繼續支持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租賃住房,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階段性政策將續期一年,有效期延長至2025年10月31日。
從政策內容來看,繳存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未在深圳市擁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職工辦理租房提取業務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請當月應繳存額提取。
對於擁有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個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未在深圳市擁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辦理租房提取業務的,在深圳市住房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提供租房合同、租房發票後,可按實際月租金提取,不受月應繳存額限制。
此外,承租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的職工辦理租房提取業務的,可按實際月租金提取,不受月應繳存額限制;職工承租經認定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可授權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每月將其按規定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具備轉入條件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運營管理單位指定的銀行賬戶,用於支付其房租。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陳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