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季提”變“按月提” 河北省直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有新政
原標題:“按季提”變“按月提”(引題)
省直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有新政(主題)
河北日報訊(記者 宋平)省直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有了新政策。從省直住房資金中心獲悉,自6月1日起,符合提取條件的繳存職工由可每季度提取一次改爲可每月提取一次公積金,同一自然年度累計提取金額不超政策規定金額。
省直住房資金中心相關業務負責人表示,新政策的推出是爲了進一步加大對省直繳存職工租賃住房的支持力度,減輕租房壓力,持續推動住有所居。
哪些繳存職工滿足提取條件?
按照政策規定,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的,本人及配偶在石家莊市內四區及高新區家庭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職工,具有租房提取的條件。
根據繳存職工租賃住房的不同情況,政策規定了不同的提取額度。
符合租住商品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每名職工同一自然年度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2000元。提供石家莊市住房租賃監管服務平臺備案登記的租賃合同的,每名職工同一自然年度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5000元。
符合租住商品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家庭,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的,職工及配偶同一自然年度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8000元/人。
辦理租房提取業務時,繳存職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據瞭解,符合條件的繳存職工在辦理租房提取業務時,需要提供職工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有配偶的,還應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證件、結婚證。通過石家莊市住房租賃監管服務平臺租賃住房的,提供該平臺備案登記的租賃合同。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的繳存職工辦理業務時,需提供家庭成員關係憑證,如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等。
省直住房資金中心爲繳存職工辦理提取業務提供了多種渠道。
線上,符合線上提取條件的職工,可以在“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積金”App、“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積金”微信小程序、河北省省直住房資金中心官網個人網上業務平臺辦理。
線下,職工本人可攜帶相關材料前往省直公積金服務大廳及服務網點辦理,或通過石家莊市內中國建設銀行和河北銀行智慧櫃員機自助辦理。職工如委託單位辦理,經辦人需攜帶相關材料及《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積金集中辦理提取申請委託書》、單位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省直公積金服務大廳及服務網點辦理。
來源:河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