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租賃提取額度再提高

爲支持繳存人在超大城市租房安居,緩解新市民、青年人階段性住房困難,滿足繳存人多樣化、多元化租房需求,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日前印發《關於優化本市住房公積金租賃提取業務相關事項的通知》(滬公積金管委會〔2024〕6號),將於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其中提出,對接住房租賃體系,提高租賃住房提取額度。除承租本市公共租賃住房或廉租住房的繳存人,可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外,自2024年11月1日起,繳存人租賃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也可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取消原來4500元月提取限額;同時,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依法租賃市場租賃住房的,每戶家庭(含單身家庭)月提取限額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上海公積金微信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