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國旅補助 知名商旅4員工「這原因」判緩刑
嘉義地檢署調查後,考量商旅經理等4人深表悔悟,且補助款沒進4人口袋,加上4人皆已寫過悔過書,最後予以緩起訴處分。(本報資料照)
嘉義市一家知名商旅朱姓經理等4人被控利用交通部觀光局「秋冬國旅補助」及「安心旅遊」補助方案,持多名不符資格旅客資料申請每人1000元補助,涉詐領補助款被法辦,嘉義地檢署調查後,考量4人深表悔悟,且補助款沒進4人口袋,加上4人皆已寫過悔過書,最後予以緩起訴處分,不過朱姓經理、李姓訂房組主任需再向國庫支付10萬元。
嘉義地檢署緩起訴書指出,70歲朱男是商旅經理、43歲李姓女子爲商旅訂房組主任,2人明知交通部觀光局2019年9月推出的秋冬國旅補助,以及2020年7月上路的安心旅遊補助,主要是鼓勵民衆留宿旅遊,住宿1晚每房補助1000元,且補助對象均以自由行旅客爲主,兩人竟在秋冬補助期間,以陳姓、莊姓2名前櫃檯服務人員200元夜市券爲對價,持2人身分證填入不實入住資料,向嘉義市政府申請每人1晚1000元補助。
之後朱男、李女又在安心旅遊補助期間,蒐集謝姓男子等多人身分證或健保卡,上網登入交通部觀光局臺灣旅宿網活動專區填寫資料,且不實填制補助金額後列印,後續向市府申請每人一晚1000元補助,藉以詐領補助款,案經調查局嘉義市調查站偵辦。
緩起訴書表示,朱男、李女、陳姓及莊姓前櫃檯人員等4人,以不法方式共同詐領政策性補貼,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考量4人事後坦承犯行,且謝男等人均有實際入住及收受商旅申請的補助款1000元,加上補助款並未入4人口袋,決定以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