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遭求刑20年 林姿妙批:看到與惡最近的距離

宜蘭縣長林姿妙遭檢方求處20年有期徒刑,批「看到與惡最近的距離」,盼法院還她清白。記者陳敬豐/攝影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前天辯論終結,檢方求處林2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林姿妙昨批,檢方殃及公務人員,讓她看到「與惡最近的距離」,盼法院還大家清白。檢方迴應,綜合所有卷證,本於調查事實具體求刑,靜待判決。

「我們相信縣長是沒罪的。」國民黨縣議會黨團副書記長楊弘旻說,檢方求處20年,很多人都認爲求刑太重了,有心人士一直透過耳語發訊息,使得很多鄉親誤以爲被判刑,還打電話來問,其實這只是檢方求刑,並不是法官判刑確定,如此惡意散播的政治操作對林縣長不公平。

民進黨縣黨部主委邱嘉進表示,林姿妙不僅禍及家人,還牽連縣府多位高階主管及員工;縣長利用公權力牟取私利,已成宜蘭政壇的污點與恥辱,其團隊及家人集體涉貪的行徑更是令人瞠目結舌,期盼司法機關毋枉毋縱,儘速作出判決,讓宜蘭重建清廉、正直的政治環境,重回朗朗青天。

林姿妙說,檢方前年1月13日開始,就先射箭再畫靶,爲偵查定下方向,劍指自己,偵訊中更不斷用恐嚇、羞辱乃至詐騙的方式對付其他被告和證人,不當取供,並僞造通訊譯文和偵訊筆錄,虛構犯罪事實,顛倒是非,就是爲了攻擊她,抄家滅門,打擊公務體系。

林姿妙抨擊,爲了不存在的「收受不正利益」,檢方以得意的姿態、誇張的具體求刑對付自己,更殃及許多公務員,只能說不意外,「看到與惡最近的距離」。她一生認真努力、簡單做人,許多被告公務員也是戰戰兢兢爲國家付出,卻落得政治打壓的下場,盼法院還大家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