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遭求刑20年…宜蘭縣長林姿妙議會答詢 數度喊冤:沒做壞事
宜蘭縣長林姿妙(前)涉貪污遭求刑20年,11日在議會答詢時數度喊冤,林姿妙表示,她做人簡單、認真做事且爲人實在,也對遭起訴的公務員感到不捨。圖/讀者提供(中央社)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污遭求刑20年,林姿妙今天在施政總質詢迴應議員提問,數度喊冤並感到委屈表示,她沒做壞事,做人實在,也對遭起訴的公務員感到不捨。
國民黨籍縣議員林嶽賢今天在施政總質詢表示,檢察官求刑20年,多數縣民都相信林姿妙的清白,他想請教林姿妙對於檢方求刑的想法和感受,是否覺得委屈及遺憾。
林姿妙說,她做人簡單、認真做事且爲人實在,檢方以一通不實的電話張冠李戴,冤枉、起訴她和縣府團隊,此外,她選完縣長隔天謝票結束後就撤離競總,隔2年這處作爲總統、立委候選人競選總部,這處土地又不是她的,怎麼會知道要借給誰使用。
林姿妙表示,農業證明二層就可以決行,公文不用送到她批准,又不是她覈准。另外,當縣長有1支公務電話,另1支她用了數十年的電話,檢方卻說她使用「王八機」,「王八機」是用完就丟了,她沒做壞事,爲人實在,真的很冤枉。
至於檢方指控洗錢部分,林姿妙指出,她還沒40歲丈夫就過世,要扶養兒女,向人借錢要開支票給對方,檢方將丈夫過世至今數十年的金流連結起來冤枉她,令她十分心痛。縣民知道她是冤枉,連任時還多了好幾萬票,代表她不是檢方所指控的那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