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色情業者賄賂780萬元 北市10官警共510萬元交保
▲中山一派出所前所長林崇成涉收賄包庇酒店,遭起訴半年後,被法官裁定100萬元交保。(圖爲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臺北市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林崇成等10名官警,涉嫌收賄包庇轄區酒店業者,包括林崇成在內7名拒絕認罪的官警,遭起訴後收押至今半年,臺北地院認爲,相關證人都已經交叉詰問,被告應無串證機會,29日裁定同意讓林等7警,分別以120萬元到30萬元不等交保,加上先前已獲交保的3警各20萬元,涉案官警總保釋金額達510萬元。
全案源於2016年,檢調偵辦媒介色情案,查出林崇成等官警,涉嫌從2004年起,定時收受酒店業者巫蕙玲賄賂,除了每月4萬元賄款外,逢年過節還會加倍,官警收了好處,就會透露臨檢勤務時間,包庇業者規避取締查緝,總計官警13年收賄共達780萬元。
臺北地檢署在2018年7月間,將林崇成等10名涉案官警起訴,其中7名不認罪的官警,被法官以有串證之虞等理由裁定收押,之後歷經密集提訊審理,相關證人已出庭接受交叉詰問,3警分以20萬元交保。
法官在審理告一段落後,認爲在押的7官警涉犯貪污重罪,嫌疑重大,仍可能逃亡躲避刑期,但應該已經沒有串證、滅證之虞,因此同意讓林崇成以100萬元交保替代羈押,警員侯朝斌獲以120萬元交保最貴,其他馬國棟等5警,也分別以70萬元到30萬元不等交保。目前北檢仍在追查後續,中山一派出另名前所長劉昌祺涉包庇色情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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