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子平註銷戶籍案敗訴 將提出上訴、不排除訴諸聯合國
▲法學專家邵子平召開記者會,強調將提出上訴。(圖/記者曾俊豪攝)
法學專家邵子平取得中國大陸戶籍,遭到內政部廢止臺灣戶籍,邵子平就此提出行政訴訟,臺灣高等法院3日認定,邵子平不符合例外情形,戶政單位於法並無違誤,判邵敗訴。邵子平今(29日)在律師與社運人士鄭村棋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強調自己將依法提出上訴、大法官釋憲,如果都不能捍衛自身權益,不排除訴諸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今年83歲的法學專家邵子平是民國外交官邵毓麟之子,去年以旅美華僑身份捐贈日軍南京大屠殺重要史證,他先前以陸客身分申請來臺觀光,內政部於3月份「廢止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戶籍作業要點」規定,通報戶政事務所註銷其臺灣戶籍。
邵子平在記者會上表示,自己原本是中華民國國民,具有戶籍、身分證,甚至也在臺灣服過兵役、納稅、結婚與擔任公職。民國62年,他考進聯合國秘書處擔任國際徵聘的專業人員,由於當時聯合國承認的中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依照規定,必須領用大陸護照。
邵子平指出,聯合國的這項規定,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駐美辦事處和紐約經濟文化辦事處都知道,於是自己就擁有「雙重護照」,甚至每次中華民國護照過期時,外交部仍然予以換髮,這樣的情況,即使2003年,政府不準臺人領用大陸戶籍護照後都沒改變。
▲邵子平強調不排除尋求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協助。(圖/記者曾俊豪攝)
對於自己會被註銷護照、戶籍,邵子平解釋,主要因爲他在研究南京大屠殺上有所貢獻,2018年被南京市政府獲贈戶籍與護照,「由於兩岸情勢緊張,臺灣政府瞭解我南京的戶籍,竟不顧當年的特殊考量,註銷我的臺灣戶籍與護照。」
針對邵子平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經過審理,3日判決指出,兩岸間存在政治、文化及社會上的差異及歷史因素,顯非與其他國家間的關係所可比擬,因此對在大陸地區設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與其他雙重國籍的國民權利義務予以區別對待,亦屬合理。
法院認定,邵男不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項所定「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之必要」而不註銷臺灣地區戶籍登記的例外情形;且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無違反平等原則及比例原則。
對於法院判決,邵子平則迴應,己將依法提出上訴,甚至是大法官釋憲,「如果都不能捍衛自身權益,不排除訴諸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他補充,「告洋狀也是找第三方來判斷,但若是未來聯合國不承認臺灣做爲被申訴對象(指不承認臺灣或中華民國主權),那麼事情就不成立,作爲個人有權利提出來,世界上已經有先例。」
▲邵子平因研究南京大屠殺,獲當地政府贈與戶籍。(圖/翻攝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