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豬盤”騙局牽出特大微信“養號”案 千餘微信賬號賣出220餘萬
(原標題:“殺豬盤”騙局牽出特大微信“養號”案 千餘微信賬號賣出220餘萬)
揚子晚報訊(記者 劉瀏)爲謀取非法暴利,專門從事社交賬號“養號”,已向境外詐騙團伙非法出售社交賬號1000餘個。近日,江蘇省連雲港市海州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盧某、文某2人批准逮捕。
2020年5月,連雲港市海州區的秦女士在某APP上結識了王某,此後二人互加好友密切聯繫,有了一定感情基礎後,王某藉機告訴秦女士投資外匯可以賺錢,於是秦女士在王某指導下申請了一個賬號,第一次,王某幫助她充值了1314元,秦女士成功提現1439.52元,充值幾次後秦女士確實賺了一些錢,然而,在最後一次秦女士準備提現的時候,平臺卻告知需要充值滿十萬元才能提現,秦女士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已損失一萬多元,於是趕緊報案。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本以爲這是一個簡單的“殺豬盤”騙局,竟牽出一起特大社交賬號“養號”案,案發後,檢察機關第一時間提前介入該案,引導偵查取證。
經查,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8月27日期間,盧某及其團伙向他人非法出售社交賬號共計1000餘個,非法所得220餘萬元。文某等人向他人非法出售社交賬號共計380餘個,非法所得100餘萬元。
“通過提取被扣押手機中的涉案信息,在盧某團伙成員使用的電腦中提取到已出售的30個社交賬號分別被用於江蘇連雲港、天津、深圳等地40餘起詐騙案件中。”辦案檢察官介紹,這些詐騙案的作案手法大多是使用假的社交賬號添加陌生人,騙取信任後勸其投資,待投資到一定金額就刪號跑人。
2019年12月左右,福建省的盧某在社交羣、貼吧裡看到有人在收購社交賬號,且必須是要加滿好友的賬號,想着賣號也能賺錢,便動了“歪心思”。起初,盧某先僱用了自己的兩個老鄉黃某和陳某,後來隨着業務的不斷擴張,盧某索性租了一個辦公樓,專門用於“養號”、售號,並陸續招錄了三十多名員工。
據悉,盧某團伙通過使用採集軟件從各類外賣、點評APP上採集商家電話號碼並添加好友,直至社交賬號上加滿600—800個好友爲止,由此“養肥”賬號。盧某則主要負責與境外詐騙團伙及中介黃某對接銷售,以賬號中每個好友3.5元—3.8元的價格進行售賣。此外,如果詐騙團伙使用購買的社交賬號被封,盧某團伙還會提供技術支持進行解封。
2020年初,文某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盧某並開始了“養號”合作。爲此,文某專門在江西省萍鄉市某小區成立了一間工作室非法從事社交賬號“養號”活動,並招了七八名員工。在養號過程中若出現封號或其他異常情況,文某就會聯繫盧某,由盧某提供技術、人員支持。文某負責向他人非法出售賬號。
2020年9月30日,海州區檢察院依法對盧某以涉嫌詐騙罪、對文某以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批准逮捕。同時,該院從盧某等團伙與各詐騙案件關聯性,成立或擴大投資時間點、聊天記錄、資金進賬記錄等方面提出繼續補充偵查意見,進一步引導公安偵查取證,並針對部分在逃人員啓動監督程序,確保有力打擊犯罪。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