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最大自辦都更案涉弊!泰坤建設負責人詐貸83億遭起訴

臺北地檢署。(圖本報資料照)

號稱全臺最大自辦都更案的「泰舍至善元」,興造建商泰捨實業、泰坤建設負責人楊嶽修涉嫌以不實的預售屋成交合約,向土地銀行等聯貸銀行詐貸83億5180萬74元。臺北地檢署調查後,今(4日)依違反銀行法起訴楊等9人。

本案除了起訴楊嶽修外,還有泰坤集團總經理洪緯峰、副總經理洪振富、董事簡定榮、楊嶽霖、楊嶽修前妻邱庭俐、會計主管戴宜芳、業務嶽佳瑩、出納葉淑伶等人。9人全是LINE對話羣組「泰坤主管LINE羣組」的成員。

泰坤集團自2013年承作泰舍至善元,負責與地主協商整合,屬於地主合建案,2017年3月31日取得建築執照,同年8月31日正式動工,基地面積2977.6坪、總房地銷售金額約218億元,由泰坤公司負責建案興建營造業務,2022年1月22日竣工,同年7月21日取得使用執照。

檢方查出,由於泰坤集團承作至善元建案,相關購買土地及營建成本預做175億元,集團計算後還需向銀行壽借76億元,2017年間與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洽談授信事宜,同年7月17日,泰坤與合作金庫等聯貸銀行簽訂授信總額度68億元聯合授信合約。

依據合作金庫等聯貸銀行聯合授信合約第6條動用條件及方式,建案貸款動用條件須符合「房地銷售率50%以銷售契約金額達110億元以上」,才能獲授信銀行撥款。

楊嶽修等人明知規定,竟然透過「與員工或前員工、親友簽署不實銷售合約」、「以裝潢費或服務費墊高實際買賣金額」、「招攬入股投資泰坤集團以抵償房屋價款」等方法,不實虛增至善元案銷售金額合計19億5096萬5700元,以達動用條件。

但是,因爲合作金庫要求泰坤公司需要由信託保管建案土地的安信建經公司,在合作金庫開設資金信託專戶,並收取管理費,泰坤公司無意支付這筆費用,再加上當時快到契約所規定首次動用期限,泰坤避免因動撥申請沒通過導致鉅額資金缺口,2018年7月3日向合作金庫聯貸銀行提出終止契約。此部分爲詐貸未遂。

檢方查出,由於向合作金庫等聯貸銀行動撥貸款未成功,2019年再與土地銀行等聯貸銀行辦理聯合授信貸款事宜,泰坤爲了順利使用聯貸銀行交付貸款動撥款項,再以相同的不實虛增至善元案銷售金額手法,使得土地銀行等聯貸銀行陷於錯誤,詐取83億5180萬7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