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搶灘基金託管市場 25家已獲“入場券”

(原標題券商搶灘基金託管市場25家已獲“入場券”)

今年以來,公募基金髮展態勢迅猛,其總規模已攀升至18.31萬億元,不少券商、銀行金融機構都盯上了證券投資基金託管這塊“蛋糕”。

近日,長江證券、財通證券均獲批證券投資基金託管資格(以下統稱“基金託管資格”)。至此,今年以來,共有8家券商獲批基金託管資格。目前,獲得基金託管資格的券商增至25家。

對此,前海開源基金首席經濟學家楊德龍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近兩年,有不少券商獲批基金託管資格,並開始介入基金託管業務。其實,隨着國內基金行業的發展,當下基金託管業務確實是一塊較大的‘蛋糕’,所以很多券商希望能夠通過介入基金託管業務獲得較好的業績增長。”

年內8家券商獲批基金託管資格

目前券商獲批基金託管資格加速,僅今年就新增了8家券商。而今年首家獲批基金託管資格的萬聯證券,距離上次申萬宏源獲批基金託管資格,已過去了11個多月之久。《證券日報》記者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數據整理髮現,截至去年申萬宏源獲批資格時,共有17家券商獲得基金託管資格,再加上今年新獲批資格的萬聯證券、華鑫證券、光大證券、華安證券、長城證券、國元證券、財通證券、長江證券這8家券商,從2013年券商託管業務開閘至今的7年時間內,具有基金託管資格的券商已增至25家。

同時,記者翻閱證監會最新發布的《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行政許可申請受理及審覈情況公示》發現,目前還有西部證券1家券商以及匯豐銀行(中國)1家銀行正在排隊申請基金託管資格。

對於券商獲批基金託管資格的加速,一位頭部券商非銀金融分析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今年獲批基金託管資格的券商,很多是在2018年前後申請的。彼時《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管理辦法》是2013年修訂的,其內容與資本市場發展現狀有所脫節,在外資機構申請基金託管資格、基金託管人監管安排方面有所欠缺,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准入標準與監管要求也有所不同。爲此,證監會基於‘先規範業務、後放開業務’的一貫邏輯,於2020年7月份完成了《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管理辦法》的修訂,之後基金託管業務資格的放開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值得一提的是,託管費是支付給託管人的費用,相當於託管服務報酬。據招商證券統計數據顯示,2020年上半年,基金支付給託管機構的託管費用總計88.8億元,同比大幅上漲28.8%。細分來看,除了貨幣型基金之外,其餘類別基金的託管費支出均較2019年上半年有較大上漲。其中,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ETF基金、債券型基金和商品型基金的託管費支出較2019年上半年的增幅均超過了50%。交易費用方面,2020年上半年,基金公司總計支付券商佣金約103.1億元,同比上漲了56.9%。

券商突破業務發展瓶頸

今年7月10日,證監會和銀保監會聯合修訂發佈了《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託管辦法》),修訂內容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允許外國銀行在華分行申請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資格;二是,適當調整基金託管人淨資產准入標準,強化基金託管業務集中統一管理;三是,持續推進簡政放權,簡化申請材料優化審批程序,實行“先批後籌”;四是,統一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准入標準與監管要求,將非銀行金融機構開展基金託管業務有關規定整合併入《託管辦法》。

雖然2013年券商託管業務開閘,在資格審批上受到監管部門較大力度的支持,但是由於代銷實力弱勢制約了託管業務的發展,與銀行託管業務存在較大差距

上述頭部券商非銀分析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目前,券商和銀行所提供的託管業務比較同質化,雙方競爭客戶主要靠基金銷售等增值服務,也就是俗稱的‘以銷定託’。由於銀行的基金銷售能力遠遠強於券商,銀行的託管業務市場份額也遠遠高於券商。”

那麼相對於銀行託管業務,券商又具有哪些優勢?楊德龍進一步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相對於銀行來說,券商的基金託管業務主要是發揮其客戶的優勢。因爲不少券商的客戶大部分都是進行證券交易的,對證券市場的投資更有興趣。基金公司通過券商將產品推薦給客戶,更加具有針對性。當然,從資金量及客戶量兩方面來看,當下還是銀行具有更大的優勢。”

需要注意的是,當前,券商基金託管業務發展瓶頸也十分明顯,數據顯示,僅有不足3%的基金選擇在券商託管。對此,前述頭部券商非銀分析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券商想要提升託管業務市場份額,需要將託管業務進一步升級爲主經紀商(PB)業務,提供投前研究分析與信用評價、投中交易執行、投後估值清算與持倉分析等服務,以及貫穿全流程的風險監控服務,從而爲機構(尤其是缺乏上述能力的私募機構)提供一站式投資解決方案,與銀行形成錯位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