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走5.4億!西班牙法院判121名臺灣詐騙犯「引渡中國」受審

西班牙破獲電信詐騙陸媒公佈照片臺人趴地被捕」(圖/取自鳳凰網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儘管臺灣外交部反對,西班牙國家法庭(National Court)在當地時間15日裁定,將會把121名臺灣籍的詐欺犯引渡到中國受審。這些人被控利用電話詐騙中國境內人士的錢,金額超過共騙取1600萬歐元(約新臺幣5億4千萬元),受害人數有將近3000人。

西班牙政府在1年前接獲國際刑警組織的通知後,和中國政府合作,最後逮捕了269名華人,其中大部分都是臺灣人,他們假裝是中國民衆的親友對方聯絡,藉此騙取金錢。儘管臺灣外交部日前極力爭取讓國民回家審判,西班牙法院仍在15日宣佈,第一批121臺灣籍被告將會被引渡到中國。121名被告的辯護律師對於引渡到中國提出抗辯,他指出,這些被告擁有臺灣國籍,就意味着不能被送到中國。但是法庭表示,目前的國際法律逐漸接受「一箇中國」的原則,且臺灣在1978年就退出聯合國,與西班牙或是與歐盟都沒有外交關係,另外,「除了臺灣的20個邦交國之外,其他國家都認爲臺灣屬於中國」,無法單方面認定其獨立性。國家法庭還提到,西班牙與中國政府之間有引渡條約,但和臺灣沒有。這個判決仍然可以向西班牙國家法院中更高層級的法庭提出上訴,引渡令最後需要由西班牙政府批准,但過去行政部門推翻法院決定的情況很少見。

西班牙和中國警方在去年12月破獲這起跨國電信詐騙案,在馬德里巴塞隆納阿利坎特中的20多棟別墅中逮捕了200多個人,中方堅持要將臺灣籍人士全部引渡回中國受審。根據中國刑法第266條的規定詐騙罪最高可處無期徒刑,但是在臺灣,依據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規定,只會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