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臺受審會輕判? 陸要求西班牙引渡臺灣詐騙犯到中國
▲警方破獲詐騙機房,嫌犯全部趴在地上就範。(圖/取自鳳凰網)
西班牙與中國大陸警方於2016年12月12日聯合破獲跨國電信詐騙案,在馬德里、巴塞隆納與阿利坎特中的20多棟別墅逮捕約300名嫌疑人,其中有269名爲臺灣人,目前陸方代表堅持要求將其引渡回中國。根據中國刑法第266條的規定,詐騙罪最高可處無期徒刑,但是依照臺灣法律可能判刑不超過5年。
這次搜查行動共破獲了13座詐騙用機房,逮捕300多人,共騙取1600萬歐元(約新臺幣5億4千萬元)。根據西班牙《國家報》報導,目前有約3000名中國民衆受騙,有一些人生活還十分困苦,目前法院會對269名臺灣嫌疑犯一一傳訊,並詢問是否願意被引渡到中國。
目前中國大陸堅持要求西班牙把所有嫌疑人送回中國受審,並在引渡申請上稱這夥羣人爲「黑社會」,但「尊重西班牙政府決定權」。臺灣駐西班牙代表處表示,不希望公民被引渡到中國大陸,還是盼望能押解回臺。
根據我國代表處在1月2日的統計,外交部目前確定,在西班牙涉電信詐騙案的臺灣人多達112人,目前還在逐一清查中。外交部已經指示駐西班牙代表處成立專案小組處理此案,並已派員探視遭拘留的國人,也指示駐處繼續和西班牙警方合作,務必維護涉案國人應有權益和基本人權,也以國籍管轄原則爭取國人遣送回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