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經濟學獎兩位得主 「契約理論」受肯定
▲2016諾貝爾經濟學獎,由英美學者哈特(Oliver Hart)及芬蘭學者荷姆斯壯(Bengt Holmstrom)獲得。(圖/翻攝自Nobel Prize)記者葉佳華/臺北報導
201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10日揭曉,由英美學者哈特(Oliver Hart)及芬蘭學者荷姆斯壯(Bengt Holmstrom)兩位共享,其獲獎原因是對於「契約理論」的貢獻。
前臺經院六所所長楊家彥表示,其理論主要的基本概念是指,企業組織相關成員,包括員工、供應商、客戶等利害關係人,以契約方式建立關係,達到企業生產交易的目的,並且以數學模型推論出,企業所有權交付於掌握有形資產的股東,對企業運作是最有效率的安排。
楊家彥認爲,從多次經濟學諾貝爾獎頒給新制度經濟學派學者,也說明了諾貝爾獎是極爲肯定經濟學研究領域中,經濟組織與制度面向的重要性。對於未來的經濟發展,也特別具有3大時代涵義。
第一,金融海嘯過後,全球經濟的貨幣制度、信用制度顯現非常嚴重的缺失,第二,面對當前互聯網的科技發展,將可能大幅改變契約訂定與執行的成本結構,並改變企業營運模式與經濟組織的未來走向,意味着舊法規可能跟不上企業組織改變的衝突將隨之來臨,第三,過去的經濟學重視「效率」,過度忽略了企業組織對價值分配的影響與重要性,因此纔會衍生很多貧富不均的問題,甚至是金融制度產生嚴重缺失等情況出現。
中央大學經濟系教授邱俊榮表示,從諾貝爾學獎頒給契約理論的研究學者可看出,當前經濟學上越來越少人研究,如何把有限資源有效利用,點出過去資源沒有被妥善利用,造成全球暖化等問題。
因此,邱俊榮說,此次將諾貝爾經濟學獎頒給兩位學者,就是要喚醒大家能對資源有效運用方式,有更進一步的認識,而不要盲目沉溺在資源的耗用,另外,也凸顯公司治理議題越顯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