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法官互槓 種菜澆水寫進判決書 下場出爐…罰5個月薪水

臺東地院民事法官玉林。(取自內政部官網

臺東地方法院法官郭玉林與女法官吳俐臻,同住職務宿舍,因「種菜澆水」起嫌隙,郭玉林還把「判決書當臉書」,多次把對吳的不滿寫進毫不相關的判決書,遭監察院彈劾。昨(13日)職務法庭判罰郭玉林現職月俸5個月,保住法官職務。

郭玉林與吳俐臻兩名法官,同住職務宿舍,郭玉林的家屬看不慣吳俐臻的父親在宿舍旁外牆空地闢建菜園,還用公家自來水澆花種菜,竟然報警抓女法官父親;更離譜的是,郭玉林還多次在其他不相關案件的判決書中,怒批女法官及其父行爲。

法官評鑑委員會去年7月底認定郭玉林違失情節重大,決議司法院移送監察院,並建請免除法官職務或其他較重處分。監察院在今年3月間彈劾郭玉林,並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職務法庭認爲郭玉林違失行爲屬一時失慮,且深表愧疚自責,情節尚未達應作成免除法官職務或撤職的必要,判決處以現職月俸給總額5個月的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