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東尬車3死!陪尬的10萬交保限制住居 責任撇不掉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發生在臺北市南京東路上3死車禍,起因爲21歲駕駛謝亞軒友人黃佑呈違法競速飆車,檢方將2人依殺人、公共危險等罪聲請羈押,臺北地方法院12日晚間9點10分開庭,1小時後,法官裁定黃佑呈10萬元交保,但限制住居,至於謝亞軒還持續審理中。

▲與謝男在南京東路上競速飆車的黃男(灰衣),被以10萬元交保候傳,限制住居。(圖/記者楊佩琪攝)

原本黃佑呈僅爲關係人,11日晚間赴警局接受偵訊後請回,但凌晨又被傳喚到警局,警方以4大關鍵將2人以「不確定殺人故意」移送臺北地檢署,4大關鍵包括超速、明知爲下班尖峰時間、明知該路段車流大、危害公衆往來安全,2人又皆爲無照駕駛,另謝亞軒才因酒駕被判拘役,竟又不思悔改,檢方因此將2人聲請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