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帶女友9歲子跳河雙亡 害年邁母賠錢
兒子犯的錯,母親要負責!新北市五股蔡姓男子因爲經商失敗心情不好,竟然抱着劉姓女友的9歲兒子跳河陪葬,2人雙雙溺斃。檢方依照《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補償劉女71萬元,並轉向蔡母求償,板橋地院判決蔡母敗訴。
13年前,41歲的蔡庭中經商失敗,他一時想不開到關渡大橋跳河自殺,還帶着劉姓女友的9歲兒子陪葬。士林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基於蔡殺害劉女兒子,劉女爲犯罪被害人家屬,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覈准71萬多元給劉女。
士林地檢署去年向蔡庭中死後唯一繼承人、他的母親蔡朝西提訟求償;法院開庭時蔡母未出庭,法官基於已有合法傳喚,依法判決。對於兒子犯的錯卻由媽媽來扛,蔡母孫女無奈表示,「她已經很老了,又生病、沒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