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制訂「港版國安法」樑振英:港反對派勿低估中央決心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22日在京開幕,本次大會的一項重要議程是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大陸全國政協副主席樑振英21日晚間接受大陸央視新聞專訪時表示,中央此次決定已經過通盤考慮,香港反對派勿低估中央決心。
樑振英表示,過去幾年香港內部環境和整個世界的國際關係都起了一些比較重大的變化。包括香港有一小部分人,罔顧國家安全,罔顧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這些都需要香港有和國家安全有關的法律去制裁禁止的。
樑振英避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新的形勢和需要,行使憲法賦予的職權,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是完全必要的。
「我相信中央做這麼大的一個決定,肯定已經有了通盤的考慮,而且有非常充分的準備。」樑振英強調,「所以我在這裡奉勸香港的反對派,不要低估中央處理香港問題的決心。」
《香港特區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爲,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香港迴歸到現在23年了,一直由於反對派用種種阻撓的辦法,包括『拉布』等等,使得有一些類似的法律在香港不能通過。」樑振英表示,當年寫下23條,由於當時香港的一些法律一些單行法都沒能完全滿足國家安全方面的需要,所以就有這麼一條。「但過去23年一直不能立法,看樣子短期內也不能完成立法的工作。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人大堵塞漏洞,這個完全是合理合情合法的,同時人大也絕對有這方面的權力。」
樑振英表示,世界上幾乎每一個國家、每一個社會,包括美國本身,也包括亞洲一些國家,比如新加坡,都有(維護國家安全)這方面的法律,他們的法律還是相當嚴謹嚴密的。在香港落實好一國兩制,必須要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沒有這項法律,反而會影響各方利益。
樑振英強調,有了這樣的法律,不妨礙外國投資者在當地投資,不妨礙當地居民依法享有的自由,這個也是香港應該做的。我們現在有一個國家安全方面的漏洞,會影響到「一國兩制」的實施,會影響到香港社會的安定,因此影響到投資的興趣,影響了香港的經濟發展。「因此,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非常必要,也符合香港社會主流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