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一代大師胡適 棄愛情齊家保事業的多情種 

▲被譽爲「國學大師」的胡適,13歲時聽從母命江冬秀訂婚,但容貌英俊、才華橫溢的他,雖然只有一個妻子,但卻有很多情人願意爲他撲火。(圖/視覺中國CFP)

翠微山上的一陣松濤,驚破了空山的寂靜。山風吹亂了窗紙上的鬆痕,吹不散我心頭的人影。」

這不是徐志摩寫的,而是徐志摩的好朋友胡適所寫。從這首新詩看起來,胡適似乎也是很浪漫的人。他當然是,不過,這是他寫給三嫂妹妹曹誠英的新詩,不是給老婆的。通常胡適叫曹誠英爲表妹,而表妹稱呼他爲「靡哥」(胡適的小名叫做嗣靡)。胡適跟太太江冬秀在1917年結婚時,曹誠英還是4位伴娘其中之一,所以胡太太與表妹當然早就熟識。

寫這首新詩時,胡適33歲,是兩個孩子的爸爸。曹誠英21歲,剛結束一段婚姻。她在17歲那一年結婚,但是因爲沒有生育,頗遭婆婆冷眼看待,於是在哥哥資助下,獨自到杭州女子師範學校,而丈夫立即納妾。曹誠英頭也不回,立刻與先生離婚。

胡適的婚姻,是在母親的安排下訂婚的,那年胡適13歲;但直到13年後,也就是胡適拿到哥倫比亞大學博士學位,而且回北京大學任教,才與江冬秀結婚。對於胡適而言,這門婚事當然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基於對母親的孝心新派的胡適,還是與這位不熟的未婚妻結婚。胡適的母親,就是國中課本大家都耳熟能詳的「娘什麼,老子都不老子了」的那位娘。一開始胡適確實是因爲愛而結婚,但卻是因爲母親的愛,而不是對老婆的愛。至於後來的幾十年,他是不是真的愛老婆,除了他們,其實沒人知道。

在胡適與曹誠英開始這段感情之前,即便胡適名滿天下,又是北京大學教授,江冬秀也從來就沒懷疑過胡適會有外遇。而在結婚之後,胡適與江冬秀陸續生了兩個兒子與一個女兒,似乎也是幸福美滿。胡適的兒子叫做思杜,這個容易理解,因爲胡適的老師杜威思念老師,所以叫做思杜,也是合理的。但是女兒叫做胡素菲,這就特別了。原因在於,胡適在美國唸書的時候,認識了民國第一才女陳衡哲。陳衡哲美貌過人,又提倡女權,還是中國第一個女性大學教授,她的筆名就是莎菲。當年陳衡哲很喜歡胡適,但因爲胡適已經有母親代訂的婚約,他又不敢違抗母親,最後還是與陳衡哲分手。爲了紀念這段感情,胡適索性就把女兒叫做素(思)菲,老婆不知道這是思念初戀情人的名字,也就這麼矇混過去了。

不過,即便有二個兒子與一個女兒的加持。胡適還是與表妹在杭州有婚外情,而且表妹懷孕。這時候,胡適決定向江冬秀自首,把所有事情和盤托出,希望太座可以成全他的感情。然而,江冬秀沒想到自己的伴娘竟然成爲情敵。原本還以爲表妹代替自己在杭州照顧先生,也不疑有他,但竟然發生感情。據說江冬秀在先生自白以後,立刻拿起剪刀,對着先生說,她絕對不離婚,如果要離婚,她會把孩子殺死,然後自殺。胡適眼見太太這麼激烈,於是放棄與表妹在一起的念頭,決定迴歸家庭。而曹誠英則是到美國康乃爾大學攻讀農學碩士,並且由胡適另一名女友,也就是韋蓮司(Edith Clifford Williams)照顧。

▲曹誠英(右一)與胡適(右二)在杭州煙霞洞譜出「煙霞之戀」。(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身爲中國第一個農學院女教授,曹誠英終身未婚,是不是爲了胡適,沒有人知道,而爲了胡適照顧曹誠英的韋蓮司,她與胡適的感情,又是另一個層次。

韋蓮司與胡適在1914年認識,她大胡適6歲,是康乃爾大學教授的小女兒。當時韋蓮司非常喜歡胡適,但因爲胡適已經有婚約(又是媽媽堅持),而韋蓮司的媽媽也不喜歡女兒與中國人來往,所以兩人沒有結局。胡適非常喜歡這位女子,對她的評價是這樣的:

人品高,學識富,極能思想,高潔幾近狂狷,讀書之多,見地之高,誠非尋常女子所可望其肩背」「餘所見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識力魄力、熱誠於一身者,惟一人耳。」

韋蓮司沒有評論過胡適,但是她對於胡適的愛情,卻毋庸置疑。她不僅爲了胡適,當表妹到美國唸書時,照顧她的生活;而胡適與江冬秀到美國開會,就住在韋蓮司家中,招待他們所有的生活起居。到了晚年,她甚至把所有的積蓄拿出來,成立了基金會,就翻譯胡適的著作。她一輩子單身,直到胡適過世,她還記得提醒胡適的小兒子,請他在胡適的墳墓旁,放上10朵白色水仙花,5朵一捆,因爲她知道這是胡適的最愛。

胡適是不是愛他的妻子,實在無從得知。他在決定遵從母命,拒絕陳衡哲、韋蓮司,跟一個不曾相愛的女人就這麼結婚時,究竟心裡在想什麼,我們不會知道。韋蓮司與曹誠英,是不是爲了胡適而終身未婚,這也已經是過往雲煙。然而,從這個故事裡我們可以知道:

「愛情這種東西,要怎麼收穫,都無法怎麼栽。」

「要制伏老公外遇,寧鳴而生,不默而死。」

胡適是個成功的人,但是他在愛情裡的悲劇在於,他永遠不敢堅定的選擇自己所愛的人。在胡適的人生中,重要的不是愛情,而是事業,是自己國學大師的形象。愛情在他的事業前,永遠退避三舍,這或許就是江冬秀即使與胡適不能相知相惜,仍能相伴相守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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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呂秋遠,碩博士畢,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律師,原文刊載於呂秋遠臉書,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