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退役中校月領9萬當共諜 緩刑遭撤銷須入獄服刑
▲退役中校當共諜,須入獄服刑。此爲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國防管理學院退伍的陸軍中校藍彥逸,遭大陸情治單位吸收,被安排進東莞紡織廠擔任月領9萬高薪的臺幹,實際上則是利用關係,將我國國安局名冊等資料交給大陸,還企圖接觸我國軍情人員,試圖發展共諜組織。一審判刑2年與3月,但給予緩刑5年,二審高雄高分院維持相同刑度,但認爲藍男交付資料影響過大,因此撤銷緩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0日駁回上訴,藍男必須入獄服刑。
現年60歲的藍男,自國防管理學院企管系正期班畢業後,一直在國防管理學院內任職,直到1996年以中校身分退役。他退役後沒多久,就到大陸地區發展,陸續往來大陸廣東省東莞市、深圳市、上海市、福建省福州市、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等地工作,但也在此時遭大陸情治單位吸收,被安排進東莞紡織廠,領取月薪9萬元的高薪,實際上是透過關係,交付許多機密資料給予大陸情治單位。
但藍男因退役太久,同學、舊部屬的人脈關係越來越少,能取得的資料也有限,因此他2016年間以退休之名返回臺灣屏東定居,卻開始聯繫其他在臺灣的同學、部屬,疑似試圖發展共諜組織。屏東憲兵隊接獲檢舉,報請高雄高分檢進行搜索、扣押,最後查扣筆電等資料。檢方對他限制出境,並依照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等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藍男面對檢方提出的查扣證據,辯稱這些都是代號,並非重要資料,也非國安局名冊,否認流出重要機密。一審法院審理後,認定藍男有罪,判刑2年與6個月,緩刑5年,緩刑期間內需支付公庫10萬元。案經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改判刑2年與3月,但考量藍男交付資料對國家影響太大,因此不宣告緩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0日駁回上訴定讞,藍男確定須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