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龍換新章=兩萬份文件被迫銷燬 公務員:自找麻煩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如此大費周章臺中市政府民政科日前要求,各區公所兵役科需將所有體檢表分級令送回市府總計兩萬多份文件都得銷燬,引發基層公務員的批評聲浪。爲何導致這個結果?原來...因爲市長林佳龍的簽字章換了,所以全部的文件都要「重蓋」,這起事件雖發生在上個月11日,但至今仍是餘波盪漾

▲林佳龍換籤字章,2萬餘份文件全被銷燬。(圖/翻攝自三立新聞)

《三立新聞》日前報導,在臺中市府辦公室裡,許多替代役男提着文件準備來銷燬,再換一批新的回去;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區公所的人員都得特定前來市府?答案是:市長林佳龍的簽字章換了!

仔細一看,舊版文件上頭印章字跡較爲潦草,而新版印章的筆劃變粗字型也變得比較圓潤。臺中市府表示,林佳龍上任後原本用的是舊章,但有民衆反映市長的「長」看不懂,所以後來才改用新章,並回收兩萬多份文件,搞得基層公務員忍不住批:真的是找麻煩!

這則新聞一出,隨即引發網友們熱烈討論。有網友說「好大的官威呀」、「假鬼假怪...改個名字就要銷燬文件」、「原來錢是這樣花的!」還有網友無奈地說:顏色對了,還好選上的是阿龍、若是胡志強這樣搞,這則留言版肯定被灌爆!

編按:對於市長簽字章更換遭質疑一事,臺中市政府新聞局長卓冠廷說明,市長林佳龍上任後,有民衆反映市長的舊章字體太草、看不懂,容易造成困擾,市府同仁接獲民衆反映後,主動更換新章。但林市長獲知此事後,立即指示應以節約原則辦理後續事宜,能補救者儘可能以回收、更正方式處理,必須重新印製的文件,舊版的紙張也必須回收再利用,並無全數銷燬、浪費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