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未動員護黨產條例修法 綠成功封殺「救國團條款」

國民黨立委遊灝等提出爲救國團解套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修正草案」,今天排入立法院院會報告事項,民進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由於國民黨團並未動員以人數優勢進行表決,全案退回。圖/遊灝辦公室提供

國民黨立委遊灝等提出爲救國團解套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修正草案」,今天排入立法院院會報告事項,民進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由於國民黨團並未動員以人數優勢進行表決,全案退回需重新在程序委員會闖關。

「黨產條例」修法共有37位國民黨立委提案、連署,提案案由指出,鑑於黨產條例實施情形,發生行政機關不當擴權,嚴重侵害公益團體(如:救國團)權益,除妨礙其正常運作,亦損及社會和諧,顯偏離初始立法目的,爲促進民主政治良性發展,保障人民依法享有之憲法基本權,因此提案修法。

具體修法條文爲,在黨產條例第四條,關於附隨組織定義,新增「但曾隸屬於國家者,不在此限」文字。若修法通過,救國團將可望解套,不再被認定爲附隨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