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檢察總長黃世銘泄密案 一審判1年2個月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檢察總長黃世銘指揮特偵組偵辦立法院長王金平立委柯建銘關說案,卻在未偵結前夜奔總統官邸馬英九報告,遭柯建銘等人告發泄密,北檢以泄密罪起訴黃世銘,全案經北院審理後,21日法官依通保法及泄密等罪判處6個月及2個5 個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1年2個月,可易科罰金

檢察官總長黃世銘遭控泄密案今日宣判,法官依判處。(圖/資料照)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在指揮特偵組,就立法院長王金平、立委柯建銘涉嫌向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檢察長陳守煌關說案時,在去年9月5日偵結前,二度面見總統將案情內容向馬英九總統報告,後來柯建銘等人向北檢告發泄密,臺北地檢署偵查後依刑法泄密罪、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起訴,黃成爲司法史上首位因刑案被起訴的檢察總長。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合議庭還一度傳喚行政長江宜樺出庭作證,由於,黃世銘認爲關說案涉只及「行政不法」,且他向總統馬英九報告時也未提及後續偵查作爲,所以,並無泄密回題,因此,他曾說過若遭監院彈核或是被判有罪就下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