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華山分屍主嫌自首!「二審改判無期」逃死 高檢署上訴了

華山分屍兇手陳伯謙。(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華山分屍案主嫌陳伯謙一審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認爲其符合自首條件,4月7日改判無期徒刑,消息死者家屬直言無法接受。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29日認爲,陳伯謙在承認犯行之前,警方早已經懷疑其有嫌疑,是否符合自首仍有疑慮,29日決定提出上訴,請求最高法院撤銷判決。

據悉,陳男在華山草原建立野居草堂,開課推廣傳統弓道技藝,死者高姓學員多次到草堂上課。高女2018日5月31日到草堂與陳男等人聊天飲酒作樂結果因爲酒醉在現場昏睡,隔天凌晨(6月1日)陳男趁其無力反抗之際性侵,儘管她已經明示拒絕,最終仍被陳男性侵得逞並勒斃殺害。

陳男殺人後,持利刃將死者分屍成13塊,還特別把死者左乳頭下體割下企圖製成標本收藏,剩餘屍塊載運陽明山區棄置。死者家屬發現高女失蹤,馬上報警請求協尋,警方經過多日調查與詢問,陳男最終才坦承殺人分屍,檢方起訴後求處死刑。

臺北地院審判處陳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高等法院二審維持相同罪名,但撤銷一審死刑,改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高院刑庭發言人連育羣指出,「被告所犯之『強制性交而殺害被害人罪』,以及『遺棄屍體罪』部分,均符合『自首』要件,原判決認爲被告不符合自首要件,並非恰當,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