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點全露裸照流出 一查之下才知少女1年半嘿咻192次

洪男與14歲少女交往1年4個月瘋狂做愛192次,被判64年徒刑,合併應執行2年徒刑。(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基隆市1名洪姓男子2016年5月和一羣朋友外木山遊玩時,認識打扮成熟、長相清純的14歲少女,2人宛如天雷勾動地火般迅速發展關係,至2017年9月止,平均每週見面3次,每當見面就瘋狂做愛,1年4個月間共做192次,但後來卻因分手後,少女三點全露裸照不慎外流,少女氣得報警,男子因此被判64年徒刑,合併應執行2年徒刑。

檢警調查,2人當初相識後,就一拍即合,立刻互加line跟臉書,迅速交往爲男女友,2人交往1年4個月期間頻繁地發生性行爲,平均每週嘿咻3次,共高達192次,怎料2017年9月雙方分手後,少女意外地從學妹手機中發現有自己的三點全露裸照,懷疑是洪男外流,氣炸報案

經檢警偵辦後,進而發現2人竟發生逾百次性行爲,且少女還自爆認識的2天,就到洪男住處嘿咻,檢方遂將洪男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爲性交者」起訴。

此外,檢警也查出,少女的裸照確實是洪男所拍攝,並將照片傳給少女的學妹,另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

洪男到庭後坦承有何少女嘿咻,但是兩情相悅交往,至於裸照部分,洪男則堅稱自己沒有散佈。

基隆地院審理後,依照「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爲性交者」罪,將洪男發生的192次處每次4個月,共判64年,合併應執行2年徒刑;裸照部分,因檢方無法舉證,故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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