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肇事躲柱子兒頂罪 父被抓包認錯算自首
新北市三重一名蔡姓男子酒駕撞傷一對夫婦後,躲到附近店家柱子後,竟由事後到場的兒子出面頂罪,事後遭被害人戳破,才坦承犯行。新北市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爲,兒子應該是一時情急才頂替,而且肇事駕駛經過勸說後自首,還是符合自首規定,依過失傷害罪判拘役40天。
公寓間小街道里常有機車往來,兩年前一名蔡姓男子酒後肇事,在路口撞上一對雙載的夫婦,男子肇事後,找來兒子幫忙處理,但他卻躲在一旁的柱子後,當警方詢問肇事者是誰時,兒子當場出面舉手頂罪。然而,這個舉動卻遭眼尖的被害人識破,夫婦倆告訴警方,肇事的不是這名年輕人,而是他爸爸,警方纔在一旁柱子逮到心虛的蔡姓男子。
蔡姓男子當時酒測值0.29 已經超標,經過員警勸說後認罪,一審法官認爲符合自首規定,依過失傷害判拘役40天,檢察官覺得肇事者兒子出面頂罪不算自首,再提上訴 ,但法官判決時說,肇事者兒子舉手頂罪,應該是一時慌亂且被識破,加上當時警方也還在查證,蔡姓男子勸說後認罪,還是算自首。
律師葉茂松表示:「如果第一時間是由兒子出來認罪的話,還是構成頂罪。」除此之外,法官也提出,案發地點就在肇事人家附近,若真想要兒子頂罪,大可逃跑,沒必要留在現場,爸爸肇事由兒子扛,雖然當場被抓包認罪,還是算自首,案件經過審理維持原判,不得再提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