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纏不清的政商關係、是否也該徹查?
臺灣又爆出飼料油事件,頂新集團又再次中標,致引發民衆的怒吼。馬總統雖宣佈成立食品安全辦公室,惟從行政主管機關屢屢慢半拍,且一再錯失防制先機的種種作爲來看,此辦公室的成立,就僅具有宣示的意義。而針對政府官員面對企業不法時的軟弱,甚至是護航,是否也該一併徹查。
即便在這幾年,臺灣食品安全問題不斷,但身爲行政主管機關的衛福部,似乎從不曾從中記取教訓,且直至現今,仍執迷於所謂自主管理的政策。惟就算是最須良心付出的食品業,亦難保不會有利益薰心之徒出現。所以,將整個第一線食品把關的任務,完全交給食品業者自律的作法,不僅是種行政懈怠,也註定食安問題的一再重演。
尤其是每次食安事件爆發後,衛生主管機關都火速公佈這些違法添加物,不會對人體造成立即傷害的訊息。如此的作爲實讓人懷疑,主事者到底是爲了人民健康,還是爲卸責、抑或是隻爲食品大廠的聲譽着想。更糟的是,當民衆向這些食品大廠提起求償訴訟時,不僅得面對當事人的地位差,還得面臨資訊不對等與舉證的困境。而此等的訊息公佈,亦會被這些企業於訴訟上拿來作爲無害的護身符,反使消費者的求償更陷困難。
而此次的正義油事件,早在上個月中,就有在野黨立委於質詢時,不斷提出質疑,惟在行政官員急着爲餿水油事件止血與停損下,竟仍保證油品的安全無虞。即便已快到了紙包不住火的地步,仍以偵查不公開或爲避免損害臺灣食品業等冠冕堂皇之理由,來爲其遲遲不公佈違法添加業者爲辯護。凡此種種,實不得不讓人感嘆,諸如頂新這類的企業體到底何德何能,致須讓執政者甘冒全民健康受害的風險,而仍不顧一切給予其最特別的禮遇與關愛!
面對食品安全的一再出包,檢察官當然得加快訴追的工作,只是明明頂新集團在去年大統油事件裡,就已遭檢方鎖定調查,但對頂新的調查動作卻相當遲緩,要非再次爆發食品風波,此案恐會以被告付出高額的補償金或賠償金,以換取緩起訴爲終結。若對比於現今,各地檢署搶着偵辦此案之景況,實顯得相當諷刺。
更重要的是,針對行政主管官員有無圖利特定財團之犯行,更應是檢方與廉政署須立即且全面徹查的對象。若不如此壯士斷腕,僅是急就章的成立食品安全辦公室,不過就是多了一個可能怠惰,又浪費人民納稅錢的行政組織。
●作者吳景欽,博,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