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 主要職責有這些
教育部網站6月15日消息,當日,教育部召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成立啓動會。教育部黨組書記、部長陳寶生,黨組成員、副部長田學軍出席,黨組成員、副部長鄭富芝主持會議。
會議宣讀了《中央編辦關於調整教育部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指出這次機構增設,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對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工作的高度重視,對新一代少年兒童的關懷,對於深化校外教育培訓改革具有重大意義。
會議強調,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領導班子要堅持以機關政治建設爲統領,深入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大力弘揚“奮進三部曲”,提振精氣神,凝聚正能量。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深刻認識新設司局的重要意義,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以高度的使命感、責任感、榮譽感體現新擔當、展示新作爲,把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打造成更具人民情懷、更具鬥爭精神、更具法治思維、更具工作策略的司局,以“釘釘子”的精神推動“雙減”工作落地見效,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百年華誕。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成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部內各司局、各直屬單位:
經中央編委批准,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主要職責是:承擔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兒童)的校外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指導校外教育培訓機構黨的建設,擬訂校外教育培訓規範管理政策。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校外教育培訓(含線上線下)機構設置、培訓內容、培訓時間、人員資質、收費監管等相關標準和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校外教育培訓綜合治理,指導校外教育培訓綜合執法。指導規範面向中小學生的社會競賽等活動。及時反映和處理校外教育培訓重大問題。
特此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