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一公司原總裁獲刑10年半:退休6年後被查,13年斂財534萬

(原標題江蘇公司總裁獲刑10年半:退休6年後被查,13年斂財534萬)

2020年11月6日,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江蘇匯鴻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原總裁範迪康受賄案,對被告人範迪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五萬元;對範迪康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審理查明:2005年至2017年,被告人範迪康利用擔任江蘇匯鴻國際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書記董事、總裁、江蘇匯鴻國際集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上的便利,爲相關單位個人項目合作資金出借、業務經營人事調整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534萬餘元。

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爲,被告人範迪康身爲國有公司中從事公務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受賄罪。鑑於範迪康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認罰,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依法可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範迪康,男,漢族,1952年10月出生,江蘇如皋人,研究生文化,197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7年7月參加工作

公開資料顯示,範迪康歷任江蘇省畜產進出口公司業務員副科長總經理,江蘇土產進出口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長、黨委委員;1996年12月,任江蘇匯鴻國際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裁;2005年8月任江蘇匯鴻國際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總裁;2010年7月任江蘇匯鴻國際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裁;2013年退休。

2019年9月24日,退休6年的範迪康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