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推出“城市更新10條” 爲城市更新按下“快進鍵”

創新更新改造模式、實現動籤拆遷前置、再造審批服務流程……

首創城市更新項目負面清單、試行容缺審批、“村規民約”也有約束力……近日,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對外發布《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關於加快省“三舊”改造改革創新試點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城市更新10條”)。新快報記者瞭解到,前不久廣東人民政府頒佈《關於深化改革加快推動“三舊”改造促進高質量發展指導意見》。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堅持“快批、快拆、快建”,重點圍繞創新更新改造模式、實現動籤拆遷前置、再造審批服務流程等方面,編制推出“城市更新10條”。

■新快報記者 李應華 通訊員 黃逸熹 黃於穗

商改商”項目參照舊廠改造政策執行

改造入庫門檻高、規劃調整難、稅費負擔重土地徵拆難、規劃調整難、審批門檻高……前不久,廣東省頒佈《關於深化改革加快推動“三舊”改造促進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聚焦“三舊”改造的種種問題。作爲廣州市舊改“大戶”,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此次出臺的“城市更新10條”,也直面改造項目的上述問題。

“我們這次突破性地增加了‘商改商’的模式。”廣州開發區城市更新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城市更新10條”允許產權單一的“商改商”類型項目參照舊廠改造政策執行,鼓勵低效商業物業加快升級改造,將有效破解“商改商”項目實施升級改造目前沒有政策依據的問題。

建設審批環節由60項流程壓縮爲3項

一直以來,困擾廣東城市發展的死結就是拆遷難、城市更新緩慢。對此,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提出構建靈活多樣的拆遷保障體制,試行“先簽約、後審批”的審批流程,允許項目方先行墊付的符合政策的拆遷費用可納入改造成本,按“靈活分片動態調整”的原則實現“籤一片、拆一片、建一片”,有效破解項目改造方案批覆後批而不拆、拆不徹底、拆後不建的問題。

上述負責人介紹,建設審批環節將進行“流程再造”,試行容缺並聯審批,從現行60項審批流程壓縮爲3項,審批時間最快將從1年半壓縮到3個月。

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相關負責人說,如果廣東省有關部門同意延續改革創新試點期限,黃埔區將選取一兩個項目先行先試,通過司法裁決這種“硬”手段去解決拆遷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