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犬未繫繩 「小型寵物」嚇鄰判免罰
高雄市一名蘇姓婦人帶着寵物狐狸犬搭電梯,因爲沒幫狗繫上牽繩,嚇到一名葉姓女鄰居,被告上法院。法官認爲狐狸犬屬小型寵物,法律也沒有強制規定繫上牽繩,加上蘇女並非故意或縱容愛犬嚇人,判決飼主免罰。
狐狸狗從剛出生幼犬圓滾滾的模樣,到成犬時活蹦亂跳充滿活力,加上漂亮的白色毛髮,在臺灣一直都相當討喜,不過高雄蘇姓飼主卻因爲養了一隻而惹上麻煩。今年2月間,蘇女帶狗狗出門,當時並沒有幫愛犬繫上狗繩,狗兒可能太興奮,一出門就衝進電梯,這時在電梯裡的葉姓女鄰居受到驚嚇,認爲蘇女沒將狗綁好,決定提告。
不過法官認爲狐狸犬是小型犬,也沒有強制繫繩的規定,蘇女更沒有驅使或縱容愛犬嚇人,因此判決飼主免罰。這起案例會受矚目,是因爲許多人恐怕不清楚,到底什麼樣的狗才需要被強制繫上狗繩?
高市動保處副處長朱家德表示,「23公斤以上的大型犬,或者是具有攻擊性的犬隻,這都是有規定要牽狗繩。」只要有咬人前科,或是23公斤以上的大型犬,出門要強制系狗繩,有的甚至要戴上口罩才能帶出門,因此家中養狗的飼主,要帶狗出門時得先搞清楚相關規範,畢竟狗狗的情緒難控制,再怎麼可愛的狗寶貝,如果不小心造成別人困擾,很可能吃上官司或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