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南方海域有2艦巡護

海巡署今天說,爲維護我國漁船在南方經濟海域作業安全,每天有2艘大型巡防艦船在周邊海域巡護。

海巡署表示,爲維護漁民權益及作業安全,從民國92年2月15日起,開始執行專屬經濟海域漁業巡護作業,執勤頻度範圍主要依「政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序」等相關規定規劃調派大型艦艇,執行北方、東方及南方經濟海域漁業巡護,並依漁汛期或突發事件需要,適時調整巡護密度

「廣大興28號」漁船遭菲律賓公務船開槍射擊,海巡署表示,爲維護漁船在南方經濟海域作業安全,海洋巡防總局維持每天有2艘大型巡防艦船在南方海域巡護,以強化巡護能量,提升機動能力

海巡署說,今年3月成軍的2000噸級巡防艦「新北艦」和1000噸級巡護船「巡護八號」,大幅提升捍衛主權和護漁能量,並有效強化海難救助災害應變,是成立迄今,建造最大噸位的巡防艦及漁業巡護船。

新北艦是多功能巡防艦,航速最高可達24節,續航力達7500浬,裝設40快砲及射控系統,取代現有人工操控的20機砲,巡弋範圍可達東、南沙海域;巡護八號則是遠洋巡護船,航速可達20節,續航力達1萬5000浬,大幅提升海巡遠洋巡護能力。

海巡署說,周邊國家近期持續加強海權部署,爲因應複雜海域情勢,推動爲期8年「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擴展巡護能量,達到捍衛主權、護漁權責任。10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