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槍護漁! 海巡署:授權各艦長決定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菲律賓公務船9日開火攻擊屏東漁船「廣大興28號」,造成船員洪石成中彈身亡,引發民衆不滿,要求政府加強護漁。海巡署14日表示,未來我方艦艇在南方海域執行護漁任務時,若遇到菲律賓公務船攻擊臺灣漁船,將交由艦長決定是否開槍。

▲海巡署表示,護魚時若有需要,授權給各艦長使用步槍手槍武器。(圖/東森新聞)

海巡署說,執行南方海域護漁任務,由各艦長視當時情況來決定,是否讓海巡人員使用配備的輕武器配備如步槍、手槍、機槍。另外,海巡署也說,臺南艦、福星艦有裝設20機砲,福星艦上設置兩挺T75機槍,若遇更緊急的狀況必須使用這些武器時,則要請示署長王進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