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園丟棄嬰屍 學生情侶獲緩刑

高雄市謝姓男子和許姓女友未婚產下一名女嬰,2人發現女嬰死亡後,竟用塑膠袋包裹放進帆布包後,到林園區一處果園棄置。(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市21歲謝姓男大生和19歲女友未婚產下一名女嬰,但2人發現女嬰死亡後,竟用塑膠袋包裹後放進帆布包,隨即跑到林園區一處果園棄置,全案經高雄地院法官審結後,依過失致死和遺棄屍體罪,各判2人有期徒刑9月和10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今年3月13日上午,林園區1名果農到清水巖路巡視果園,發現1包袋子被丟在靠路邊的果園內,農民上前打開袋子驚見一具嬰屍,嚇得趕緊報案。因女嬰還留有臍帶,警方擴大調閱監視器,過濾300輛車,發現前一晚有機車於案發處停留達10分鐘,警方以車追人,查出該騎士爲21歲謝姓男子,而女嬰是就讀大專的19歲許姓女友所生下。

檢警調查發現,謝男與許女於前年9月間發現懷孕,遲遲不敢讓家人知道,今年3月12日許女出現產兆,跑到謝男租屋處,並在廁所完成生產,後續發現女嬰沒有呼吸心跳,2人慌了手腳,以毛巾、塑膠袋包裹後放入帆布包內,騎車前往果園棄屍,直到被果農發現,整起事件才曝光。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根據法醫報告,女嬰爲足月活產嬰兒,但產程中因頭部通過產道被擠壓造成右頂骨線形骨折,出生後因產傷加重而腦腫,出現心跳、呼吸變弱,但2人卻沒第一時間將女嬰送醫救治,最終導致中樞衰竭而死亡。

考量2人犯後均坦承犯行,依過失致死罪、共同犯遺棄屍體罪,處謝男有期徒刑9月、許女則處10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並宣告2人緩刑2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