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情侶未婚懷孕!她廁所產女「塑膠袋裹嬰屍」 法院判刑出爐
林園區清水巖路果園於今年3月被發現一具女嬰屍體。(讀者提供/洪靖宜高雄傳真)
高雄林園區1對小情侶因未婚懷孕不敢讓家人知道,今年3月許女在廁所生出女嬰,過程因頭部受擠壓,後續因中樞衰竭致死,未料他們竟將女嬰屍體丟棄至清水巖路山邊一處果園,被果農發現整起事件曝光,追查出謝男和許女。高雄法院審理後,分別依犯過失致死、共同遺棄屍體罪處謝男9月,謝女10月,均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高雄市1名果農於今年3月13日一早9點多到林園區清水巖路巡果園,發現有1包袋子丟在靠路邊的果園內,打開袋子才驚見是一具嬰屍,趕緊報案,女嬰還留有臍帶,但周邊監視器少,案情一度陷入膠着,警方擴大調監視器,過濾300輛車輛,發現3月12日晚間9點多,一輛機車於案發處停留達10分鐘,警方以車追人,查出該騎士爲21歲謝姓男子,進一步追查謝男及19歲許姓女友到案。
檢方調查,謝男與許女爲情侶檔,去年9月間發現懷孕,但不敢讓家人知道,今年3月12日許女出現產兆,跑到謝男租屋處,並在廁所馬桶上產出女嬰,但在產程中因頭部通過產道被擠壓而右頂骨線形骨折,出生後因產傷加重而腦腫,出現心跳、呼吸變弱,最終導致女嬰續發中樞衰竭而死亡。
發現女嬰死亡後,2人將以毛巾、塑膠袋包裹屍體後放入帆布包內,在騎車前往果園棄屍,直到果農發現,整起事件才曝光,檢警偵訊時2人坦承犯行,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高雄法院審理時,考量2人因一時未能深思熟慮,犯後始終均坦承犯行,並於事發後領回被害人屍體,依過失致死罪、共同犯遺棄屍體罪,處謝男9月有期徒刑,許女則處10月,均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爲確保能記取教訓,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檢察官指定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