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美情侶要嘸錢 殺父棄屍求重刑
江姓女子(左),因向父親討錢不成,竟夥同男友(中),以榔頭擊殺父親,再以機車載着江父屍身,運往山區棄屍。臺中地檢署起訴求處重刑。(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市去年底發生震驚社會的逆倫弒親案,33歲江姓留美女碩士因擔任國小校警的父親不再供應她留學費用,竟與34歲張姓男友共同殺父後棄屍山區。臺中地檢署25日偵查終結,依家暴殺人、殺人及遺棄屍體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江女與張男爲男女朋友,2人於2014年間赴美留學,江父同意協助申請貸款及資助金錢,但2016年時未再持續提供資助,2人在美國的生活及學費發生困難,於2020年11月返臺後,經常回家找父母理論,被父母拒於門外並報警處理,因此心生怨恨。
江女與張男去年底先購買鐵錘、束帶等犯案工具,2人於12月26日晚間11時許到學校找擔任警衛的父親,兩人要錢不成,雙方口角衝突,江女抓住父親手臂,由張男持預藏的鐵槌重擊江父左側頭部,江父倒地疼痛仍發出聲音,張男竟再以鐵槌重力敲擊,致江父當場死亡。
江女與張男行兇後,還返回江父住處查看,並重返國小現場清理血跡,再騎着機車將江父屍體載往太平區產業道路山溝棄屍,並以防塵布鋪蓋。因江父當天下班失聯,經家屬向警方報案協尋,2天后28日下午1時許警方動員搜山,尋獲江父遺體,檢警拘提2人到案並查扣犯案工具。
檢警相驗發現,死者因左側頭部、頸部遭鈍器攻擊,被打到瘀腫變形,左顳部等部位有多處鈍器挫裂傷出血,合併顏面骨顱骨開放性骨折,造成顱骨及頸椎骨折、顱腦損傷出血,導致創傷性中樞神經休克爲致命傷。
死者家屬證稱,江女啃老,返國後常到家人工作處所不斷騷擾、要錢,要不到錢就出言恐嚇,讓家人惶恐度日。臺中地檢署偵辦後,依證詞、證物與相驗報告等事證,認定江女不思被害人對她的養育之恩,竟與張姓男友謀殺父親,泯滅人性,建請法官對江女與張男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