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一法》立法時機未到
大陸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曾在去年12月16日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藉機釋出「大陸何時推出《國家統一法》」的風向球。(新華社資料照片)
大陸國臺辦日前於記者會上,拋出大陸《國家統一法》的制定話題,也引發兩岸學界多所討論。大陸涉臺人士透露,在今年兩會期間,《國家統一法》肯定會成爲委員與代表的議論焦點之一,但還不到在本次兩會直接立法的時機。
大陸國臺辦曾在去年12月16日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透過新華社記者提問「大陸何時推出《國家統一法》」,藉機釋出風向球。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當時迴應,「《憲法》關於國家統一的規定是明確的,堅決貫徹執行。將採取各種必要措施,堅定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堅決地粉碎任何臺獨分裂圖謀,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更早之前,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慄戰書去年在兩會做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在談及今後一個階段的主要任務時,慄戰書表示,要堅持對臺工作大政方針,堅持一箇中國原則,堅決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勢力,在「九二共識」基礎上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大陸涉臺人士指出,涉臺法律規章是一個大課題,目前朝多方向、多層次推進,有設立《國家統一法》的想法,但不會在3月的全國人大直接完成立法。他表示,《反分裂國家法》當時的立法背景是防止陳水扁政府破壞現狀,但《國家統一法》則是積極改變現況,促進國家統一,法案的內容也勢必會涉及到如有外力破壞統一,如何防止與制裁的措施,否則只會淪爲宣示性的法律,而這部分又會與以反獨爲主軸的《反分裂國家法》產生競合。
涉臺人士說,制定《國家統一法》,會牽動《國家統一法》的修改問題。有關完善涉臺法律,在反獨促統上,還有許多問題待討論,如若大陸對臺灣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時,如何盡最大可能保護臺灣平民和在臺灣的外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其他正當權益。
此外,還有增設懲罰臺獨分裂份子條款。爲懲罰配合外國軍事幹涉的臺獨分裂份子,嚴厲打擊賣國漢奸行爲,增設相應條款,以便對臺獨勢力和首要份子進行外科手術式打擊,還有增設針對外國軍事幹涉條款。另外,國家統一的具體執行機構爲何,是否涉及政府機構調整,凡此種種,是非常複雜的立法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