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改釋憲今開準備程序庭 李貴敏:影響正式言詞辯論庭

針對國會改革法案,憲法法庭今日下午2時將召開準備程序庭。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針對國會改革法案,憲法法庭今日下午2時將召開準備程序庭,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賴清德總統、監察院等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及暫時處分,今日將就「暫時處分」的必要性及其範圍,聽取各聲請人及指定相關機關立法院陳述意見。律師出身的國民黨前立委李貴敏表示,今日準備程序將影響到正式釋憲時的言詞辯論庭,爲未來訴訟順暢進行準備,也將審查暫時處分的構成要件是否成立。

4個聲請機關將派代表及訴訟代理人出庭,民進黨團出席代表爲立委柯建銘、吳思瑤、鍾佳濱,訴訟代理人爲陳一銘、陳鵬光、方瑋晨;行政院機關代表不到庭,訴訟代理人爲教授陳信安、律師李荃和與賴秉詳;總統不到庭,由律師洪偉勝擔任訴訟代理人;監察院由秘書長李俊俋出席,訴訟代理人爲李元德。

立法院機關代表部分,國民黨團訴訟代理人推薦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陳清秀、開南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仉桂美,立法院機關代表人部分推薦立委翁曉玲、吳宗憲。民衆黨立法院黨團推派律師林石猛擔任訴訟代理人,推派黨團總召黃國昌擔任機關代表。

針對今日準備程序庭重點及目的何在,李貴敏表示,依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第53條,憲法法庭爲暫時處分裁定前,認有命當事人或關係人到庭陳述或爲調查之必要者,得指定大法官行「準備程序」。因此,準備程序庭通常會確定程序事項及當事人間各自之主張等實質事項。

李貴敏說,藉此各當事人可在準備程序中,就其主張及攻防前需要調查的事項提出,以預爲日後言詞辯論的依據。當然,準備程序也會確定案件的進行方式、各自負責或應提供或迴應的項目或資料,以及爭點整理等。

李貴敏指出,今日準備程序當然也會影響到正式釋憲時的言詞辯論庭,準備程序是爲未來訴訟順暢進行準備。由於本案爲全民所關注,尤其憲法訴訟法第43條的「暫時處分」的要件是否構成?包括避免憲法所保障的哪項權利或公益遭受難以回覆之重大損害?其急迫必要性在那裡?爲什麼沒有其他手段可資防免?例如監察院等聲請人的調查權或其他受到什麼「難以回覆」的重大損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