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港市公安局原副局長黃文新被開除黨籍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龐革平
2月28日下午,廣西紀檢監察網發佈《貴港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市交警支隊原支隊長黃文新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日前,經貴港市委批准,貴港市紀委監委對貴港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市交警支隊原支隊長黃文新(已退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並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經查,黃文新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和職業底線,將公權力當作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多次未經批准出入境;既想當官又想發財,以親屬名義違規經商,並從中獲利;利用職務便利爲相關公司和個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黃文新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黨的十九大、二十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港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貴港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黃文新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公開信息顯示,2023年6月,貴港市公安局原副局長、交警支隊原支隊長黃文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貴港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3年12月,貴港市公開通報貴港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市交警支隊支隊長黃文新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問題。2013年至2016年期間,黃文新在退休前後,先後多次接受私企老闆蔡某某在南寧市青秀區的私人會所組織和安排的宴請活動,相關費用均由蔡某某支付。黃文新身爲黨員領導幹部,違規接受私企老闆宴請,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