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安廳原副廳長幹永平被開除黨籍

新京報訊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經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紀委監委對湖北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幹永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幹永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堅決,串供和僞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規接受宴請;違規干預和插手執法司法活動;把執法權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靠案吃案,退而不休,大搞權錢交易、期權腐敗,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案件處理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幹永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幹永平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湖北省紀委監委)

編輯 李憶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