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營事業1.9萬名「年金孤兒」 立法院三讀通過納保障
▲立法院會29日三讀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案。(圖/記者陳明仁攝)
立法院上午三讀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案,繼私校教師納保後,未來公營事業包括經濟部所屬的油、電、糖、水等國營事業、臺灣菸酒公司等員工,也將比照退休後可領有養老年金給付。根據銓敘部先前的估算,修法後適用範圍約爲1萬9千人,國庫每年支出包括保費、超額年金約2.4億元。
提案的國民黨立委呂學樟表示,公教人員保險法去年三讀通過時,讓已退休的私校教師可以請領公保年金,並可回溯到民國99年1月1日,但現行在公營事業單位服務的員工仍有不少人沒有年金保障,退休也未領優存,成爲「年金孤兒」。民進黨立委吳宜臻也認同修法能解決「年金孤兒」問題。
修法通過後,爲使受益對象與去年三讀通過的私校教職員權益一致,修法後將回溯到去年6月1日起算,並排除中央民代及政務官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