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職員蒐集30億條個人信息建網站出售牟利被判4年
(原標題:普通公司職員搜30億個人信息 建網站出售獲刑4年)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6月3日消息,租住在昌平的邢偉雖是名普通公司職員,可卻幹了件超出他表面身份的“大事”:蒐集30億條公民個人信息,開設網站,設置賬密查詢、開房記錄查詢、郵箱密碼查詢和QQ羣關係查詢等六個查詢區,從而通過賣會員賬號、打包數據掙錢。
日前,江蘇省漣水縣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邢偉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95000元。
建網站賣個人信息 網站會員150元/個
法院查明,2014年以來,邢偉從網上分享、蒐集,獲取網絡虛擬賬號及密碼等公民個人信息30餘億條,其中公民開房記錄信息近2000萬條。
後其開設“咔咔社工庫”網站,將獲取的信息在網站劃分的賬密查詢、開房記錄查詢、MD5查詢、QQ老密碼查詢、郵箱密碼查詢和QQ羣關係查詢等六個查詢功能區上傳。同時,他通過365髮卡網等平臺,出售“咔咔社工庫”網站會員賬號,用戶註冊成會員後,就能登錄該網站查詢到居民身份證號碼、郵箱密碼等數據。
邢偉還將“咔咔社工庫”網站內公民個人信息進行打包,以1000元的價格向許鵬等人出售。
法院認定,2015年11月至2017年7月,邢偉非法獲利共計85032.1元。
被抓後邢偉稱,2014年,他通過QQ認識了一個網名叫“冰”的人,該人將10多億條公民信息數據通過百度雲盤分享給了他,請他搭建一個社工庫網站,並承諾支付3000元報酬。邢偉說,網站搭建好後,對方卻賴賬了,他只得將網站留着自己運營。
他交代,會員購買卡密後,在網站登錄界面註冊登錄,就可以查詢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住址等公民身份信息,這部分數據大概2000萬條左右。
邢偉稱,最初他以30元/個的價格出售給永久會員,之後逐漸漲到150元/個,後來又確定了月會員60元/個及週會員30元/個。邢偉回憶,“咔咔社工庫”共有會員3578名。
花千元買數據 只爲查自己和家人信息是否泄漏
證人嵇某證實,自己買過“咔咔社工庫”網站的月卡,她在開房記錄查詢選項中輸入丈夫的名字,搜索到了相關信息。
證人張某證實,其花60元購買註冊成爲“咔咔社工庫”網站會員,之後以1000元的價格購買了打包數據,其購買打包數據的目的是想查查自己和家人的信息是否被泄露。
證人何某證實,因工作需要,其按領導要求曾花1100元從“咔咔社工庫”網站購買過打包數據。
被抓獲的許鵬則交代,他購買打包數據的目的是想找些“有用的”數據,而根據司法鑑定結果,許鵬患有精神分裂症(恢復期)。
法院:QQ、電子郵箱均屬公民個人信息
法庭上,邢偉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無異議,其辯護律師認爲QQ、電子郵箱不屬公民個人信息,邢偉出售的信息是已被泄露的信息,其私密性及保護價值已降低,社會危害性不大。
而法院審理認爲,邢偉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的情節特別嚴重,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鑑於其歸案後均能如實供述罪行,依法可從輕處罰。
針對其律師的辯護意見,法院認爲,賬號密碼往往綁定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等特定自然人信息,與特定自然人相關聯,通過網絡虛擬賬號密碼可以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即使未綁定,網絡虛擬賬號密碼被他人非法獲取後也可能發生危及自然人財產、人身安全等情形,故QQ、電子郵箱等賬號密碼屬於公民個人信息中賬號密碼範疇。
法院同時認爲,邢偉將其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進行整理分類並提供給他人,使得公民個人信息更易被他人獲取,嚴重危及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社會危害性較大。
4月10日,江蘇省漣水縣法院判處邢偉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95000元。
多知道點
爲什麼邢偉住在昌平,案件卻由江蘇政法機關管轄? 北京雙利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琳告訴記者,刑訴法規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政法機關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政法機關管轄更爲適宜的,才由後者管轄,也就是說刑事案件管轄並非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樣“住哪兒就歸哪兒管”。
網絡犯罪的管轄則更爲複雜,實施網絡犯罪行爲的計算機終端所在地、網絡服務器或計算機終端設備所在地,根據具體案情,對應所在地的政法機關有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