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違章宿舍變「鐵棺材」!暗夜惡火奪6命 燒到「只剩灰燼」
▲2017年底桃園蘆竹矽卡公司一場暗夜惡火,奪走6名外籍移工寶貴性命。(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市蘆竹區「矽卡公司」2017年底發生大火,當時在工廠2樓違章鐵皮宿舍內的11名外籍移工,只有5人脫困,其餘6人均命喪火窟,由於火勢猛烈,罹難者遺骸被發現時,被燒得只剩下灰燼。事隔1年多,桃園地檢署偵結,發現2樓宿舍電線走火,加上現場只有一個出口,陳姓負責人及48歲謝姓廠長涉嫌業務過失致死及違反建築法安全規定致人於死罪,考量2人犯後態度良好,且已與家屬達成和解,均緩起訴處分。
根據檢方調查,矽卡公司1樓爲存放貨物的倉庫區及宿舍區,2樓則是12名越南籍移工住宿的寢室及客廳,但負責人與廠長竟疏於注意,以未依建築法規定申請建照的違章鐵皮建築,作爲外籍移工的宿舍,另外,只有1樓設有唯一出入口,也沒有定期維護檢修宿舍內的電源配線,宿舍區亦無配有符合規定的消防逃生設備,或於內部裝修選用合於防火的材料。
2017年12月14日凌晨1時51分許,鐵皮建築宿舍區2樓寢室門口的配電箱以及客廳電源線發生異常,導致電線走火,由於現場易燃物太多,火勢迅速引燃周邊物品。警消人員獲報後,共派出42車、99名人力到場灌救,但抵達現場時1、2樓已全面燃燒,居住在宿舍內的5名外籍移工雖然迅速逃離宿舍,但仍因濃煙及猛烈火勢受有燒燙傷及嗆傷等傷害,另外6人則因逃生動線問題受困,因高溫悶燒引起猛烈濃煙,而嚴重燒灼致熱休克當場死亡。
▲員工宿舍被大火燒到面目全非。(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檢方認爲,49歲陳姓負責人及48歲謝姓廠長,均犯刑法第276條第2項業務過失致死、建築法第91條第2項前段有供營業使用事實之建築物之使用人違反建築法第77條第1項有關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規定致人於死罪。
但檢方審酌2人犯後均已坦承犯行,且態度良好沒有推卸責任,短時間內也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並提供相關殯喪事宜費用、賠償金額及安排被害者家屬來臺的住宿、交通等費用;至於因該起火災事故受傷的移工,2人也賠償醫療、看護及後續生活相關事宜的費用。檢方因此給予2人緩起訴處分,期間爲2年,陳姓負責人及謝姓廠長應在6個月內分別向公庫支付80、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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